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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盘县人才网    添加时间:2012-10-09    浏览次数:65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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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局级企事业单位:、

《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文秘工作人员遴选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二、组织形式

成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黄昌达(县政府办主任),副组长:王清华(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黎家华(县编办主任)、胡开然(县人资社保局局长),成员:黄林峰(县政府法制办主任)、郑春萍(县政府办副主任)、梁峰(县政府办副主任)、李江(县政府办副主任)、柳本亮(县政府办专职纪检监察员)、包峻(县人资社保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梁峰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肖基凌、杨系广,负责具体工作。

三、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8名(其中女性2名)。其中:

(一)行政编制:秘书股,4名。(限行政编制人员报考)

(二)事业编制:4名,其中: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名;人防办人防信息保障服务中心2名。(限事业编制人员报考)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全县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除外)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全面的综合知识,以及较好的计算机使用能力。

2.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全日制)年龄放宽到3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至少一年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2011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

4.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吃苦耐劳精神。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在党政纪处分期间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或涉嫌刑事犯罪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盘县人民政府网站、盘县快讯、盘县电视台以及文件形式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9月26日—9月28日。

2、报名地点: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县党政大楼一楼110室),联系人:杨系广。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文秘工作人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政府办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和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10月8日,领取准考证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到县政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按对应选拨职数达到1:3比例进行考试,比例不足1:3的,对该职数进行调整或取消,未参加笔试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不足1:2的,对该职数进行调整或取消(入围末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由有关领导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拟选拔职位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未进入面试的取消考察资格。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政府办、监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如被递补对象考试成绩低于该职位平均分的取消递补。

(五)试用考察

经考察后确定入选人员,在县政府办公室试用学习三个月,合格后即可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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