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就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招聘人员共计1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失业人员登记证)。
(二) 招聘对象
年龄为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至40岁。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3.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4.工作认真、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能承担本岗位劳动强度。
三、报名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7日至2018年10月14日下午四点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盘州市中小企业人才市场(市场监督员管理局上行50米)
联系电话:0858-3670888/18085864259
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1067152189@qq.com;
联系电话:0858-3670888/19985585345。
3.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盘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情见附件2);(2)毕业证书;(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统一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岗位”)须为jpg格式、20KB以下;(4)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资格证书、技术职称等)。
报名表必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信息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信息填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四、面试及体检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于10月15日统一组织开展。
面试地点:盘州市中小企业人才市场
(二) 体检
由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指定医院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的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福利待遇
工资1680元/月,统一购买五险。
七、纪律监督
(一)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本招聘公告由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8-3839333;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研究确定。
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8年10月6日
附件1: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点击下载
附件2:盘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盘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制
报名所需材料(说明):
(注:打勾选项为本次招聘人员需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