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盘县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学员的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90名(男生80名、女生1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素质优先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和公开录用名单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审批等流程进行。
二、报考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
2、初中以上文化(含初中毕业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和开除的。
6、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4日。报名地点: 盘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勤室(火铺671),报名咨询电话:3237055(局政治处)或18188086555(朱艇)。
2、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四张。
五、考试科目
1、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进行文化及计算机应用操作测试,测试总成绩100分。下午15:00进行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考试及面试地点:盘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2、2015年4月28日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政审
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文化及计算机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列入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审批
经计算机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小组进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初聘手续,培训合格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薪酬按照1600元/月执行,统一食宿,统一配发服装、标志、装备。
二0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