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研究决定:盘县广播电视台拟面向全市招聘编制外广播电视新闻记者五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本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考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盘县广播电视台七楼(红果镇胜境大道五十米大街盘县电视台大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联系电话:0858-3634610 3634614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自带U盘拷贝已填写的报名表电子文档(报名表可在盘县公文网或盘县文化网站下载,也可现场领取)。报考人如实填写报名表,因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负责。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考试按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将调整招考人数,笔试占招聘考试总分的60%,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广播电视新闻知识》,笔试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线者参与第二阶段的面试。
(二)面试(含技能测试)
面试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占总分的40%。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摄像机及电脑基础知识。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
五、政审
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对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
六、体检
通过政审的应聘人员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体检,合格者录用为盘县广播电视台编制外聘用人员。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为三个月,工资待遇600元/月,三个月后工资待遇为1500元,工作满一年,盘县广播电视台将根据工作表现与其签订用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可享受福利待遇以及参与“三险一金”的购买。
中共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