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举办贵州青年创业综合素质竞赛活动的通知》(黔业办【2012】1号)的要求,为鼓励青年积极参与创业,选树扶持一批青年创业典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创业良好氛围,团结带领全省广大青年为经济文化强县建设作出贡献。进一步激发我县广大青年的创业热情,培养创业型青年人才,为有志创业的青年提供有效服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盘县委等部门决定联合举办盘县第一届青年创业创意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名称:首届盘县青年创业创意大赛。
主题:我们一起来创业。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树立创业观念,汇集创业资源,分享创业灵感,争取获得多方面的创业政策支持,推进我县创业型城市建设,使更多的城乡青年、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走上创业之路,努力打造创业盘县。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盘县委员会。
协办单位:盘县电视台、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盘县财政局、盘县教育局、盘县工商业联合会、盘县妇女联合会、盘县科学技术协会。
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以上单位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评比和表彰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盘县委,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组委会组织成立大赛评审委员会,由企业家及有关创业指导专家、领导组成,负责大赛项目的评选审定工作。
四、参赛对象
1.拥有盘县户籍,品德优秀、资信优良,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可行创业项目,年龄在18-35周岁的已创业或准备创业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法人代表。包括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等。
2、在盘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已经有相应实体运转,年龄在18-35周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企业法人代表。
五、活动实施
(一)报名(9月6日-9月25日)
1.报名分组
本次大赛分为创意组、创业组(原则上团队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1)创意组
面向尚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团队和个人。拥有优秀科技和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发明创造、技术专利等并有志于创业以及已具备技术、团队等创业条件开始实施创业但未进行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和个人。
(2)创业组
面向具有实体,已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无因制假、偷逃税款等恶劣经营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企业无负面社会新闻,社会形象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本次比赛对自然人的要求。
2.报名方式
各乡镇团委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参赛选手,最低推荐数见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参赛选手也可从盘县政府网下载参赛选手报名表和创业项目简述书模板,完成后,按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团县委和县就业局报名。
3.报名要求
创意组:报名时,各参赛选手须提交参赛选手创业项目简述书、身份证扫描件等资料。
创业组:报名时,各参赛选手须提交参赛选手创业项目简述书。需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法人代表(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及其他企业信用证明资料。
4、名额分配
各乡镇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二)推荐参赛选手。
(二)初赛(9月25日—10月8日)
1.创意组
由大赛组委会通过书面评审参赛项目简述书的方式直接评选出15位选手进入复赛。
2.创业组
初赛采用各县集中评审参赛项目简述书和实地考察参赛选手企业的方式进行。评委由政府机构领导、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专家、银行企业家、知名学者等组成。
评审方式:一是进行书面评审,二是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实体考察。经过两个阶段的评审,推荐创业组25位选手参加复赛。
(三)复赛(10月8日—10月20日)
进入复赛选手采用“3+6”互动答辩模式和模拟营销。每个参赛项目展示3分钟、与评委互动6分钟,评委根据选手的现场表现,综合考察选手的运营策划、领导管理、人际交往、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各方面能力,评委进行现场打分,组委会根据选手的初赛成绩和复赛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前6名选手进入决赛。
(四)总决赛(10月下旬)
总决赛旨在考察选手是否具备创业者必备的素质,包括激情、胆量、创新精神、职业精神、领导力、抗压度、目标感、价值观、自我表现、沟通与谈判技巧。
总决赛采用“3+3”互动答辩模式,选手自我展示3分钟,评委点评、与选手互动交流3分钟。总决赛将在进行全程录播,本阶段旨在对选手个人形象及创业项目进行展示、推介、宣传,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及项目介绍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一、二、三等奖。
(五)奖项设置、奖励措施及经费预算
1.奖项设置
大赛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2.奖励措施
(1)物质奖励。一等奖,10000元的现金奖励;二等奖,5000元的现金奖励;三等奖,3000元的现金奖励;优秀奖,2000元的现金奖励。
(2)创业扶持。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并在盘县实施的创业项目,根据《盘县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实施项目良好、带动就业人数、信誉度等可为其提供为期两年的8—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在3年之内可享受二次小额担保贷款。对于大赛入围项目,列为重点跟踪扶持对象,符合条件的,可给予创业扶持补贴。
(3)推荐30名选手参加全市创业大赛。
六、法律声明
大赛组委会有义务为参赛作品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大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网站上发布;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个人意愿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的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涉嫌抄袭、剽窃他人项目成果的,一经查实,坚决取缔,已获奖的将收回奖金、奖品,并追究相关责任,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项目申报人自负(报名情况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创业创意大赛评选活动是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推进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倡导创新业创大业的观念,积极推进全民创业。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进一步动员广大有志创业的青年踊跃报名参与,激发广大青年的创业意识,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成果运用,搞好创业扶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建立我县创业项目库,加强成果运用,加大对项目库中项目的推介力度,对从项目库中选中项目的个人和团体符合创业扶持条件的在政策上给予扶持,让项目真正落到实处,产生效益,助推发展。